5G业务与“利益隔离”原则

  最近在研究“利益隔离”原则,这个原则非常有意思。什么是利益隔离,就是一项业务如果直接得益,可能它就是危险的,但是其它人做,自己得益,这不但安全,而且非常有价值。

  举一个例子,微信这样的应用,如果电信运营商做,一定做不起来。因为微信的机制是什么,是把所有的信息都推送给用户,包括广告、垃圾信息,你建的群中,所有人发的图片、视频都推送给用户,然后产生流量。每一个视频,不管多大,都是直接推进来了,这会消耗用户大量流量,今天我们的流量有一半都是微信实现的。

  这如果是运营商做的,用户和媒体会认为,你不经我同意,推送给我,然后你就收了钱,这不是流氓行为吗?不会有人能接受这种模式,大家一定会把运营商骂死,或者抵制。

  但是微信是腾讯做的,它再用推送的手段,腾讯自己不是直接受益人,所以用户不会关注这事。但是电信运营商却从中大大获益。今天电信业收入来源有一半来自流量,而这些流量有一半来自微信。2017年三家电信运营商收入13815亿元,如果一半是流量收入那就是6907亿元,这其中一半同微信带来的,就有3453亿。这意味了电信运营商约3000亿的收入是微信的流量带来的。这个数远远超过了腾讯的年收入。

  微信给电信运营商带来了巨大收入,但是运营商不是直接受益人,而因为不是直接受益者,所以,所以微信自身存在的问题要由腾讯公司来承担,不会有用户指责推送的模式是强迫消费。但是所有流量收入,都是运营商坐收渔利。

  我们在说业务时,电信运营商完全不必担心业务发展,会冲击自己,事实上,越是业务发展,自己的机会越多,运营商要做的是建好网络,降低资费,鼓励各种业务,用好“利益隔离”原则,才能让业务高速度发展,又不受到外界的干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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